Android全国大学生移动互联创业挑战赛规则(“挑战赛规则”)

参加本次挑战赛即构成您接受本挑战赛规则。

Android全国大学生移动互联网创业挑战赛(下称“挑战赛”)旨在鼓励大学生在Android平台创新及创业。以下是完整的详细信息。

解释

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在本挑战赛规则中,下列用语具有以下涵义:

  • “Google” 指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挑战赛” 指“Android全国大学生移动互联网创业挑战赛”;
  • “参赛者” 指满足参赛条款所规定的参赛资格标准并提交参赛方案的参赛个人或团队;
  • “参赛方案” 指由参赛者通过各种形式或格式向Google提交的、与挑战赛有关的所有信息、作品和/或材料;
  • 挑战赛官方主页: www.google.cn/daxue 或其他Google指定的官方主页(挑战赛官方主页可能会随时更新或调整);
  • “奖励” 指Google根据本挑战赛规则给予参赛者的奖励,具体情况详见挑战赛官方主页,此页面可能会不时调整;
  • “挑战赛评委” 指由Google自行选择的、在本挑战赛各个阶段评选参赛方案和选拔参赛者的全体评审人员;
  • “中国”在本挑战赛规则中仅指中国大陆地区,就本挑战赛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1. 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您必须同意遵守本挑战赛规则,才可参加本挑战赛。因此,请在报名参加本挑战赛前阅读本挑战赛规则,确保了解并同意本挑战赛规则。您同意,报名参加即表示同意本挑战赛规则。如果您不同意本挑战赛规则,将无法报名参赛,也无资格获取本挑战赛规则中所述的奖励。本挑战赛规则构成您与Google之间就本挑战赛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2. 参赛资格:您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有资格参加挑战赛:
    1. 在本挑战赛提交截止日当天(即2016年10月10日)须是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或硕士生;且参赛者必须是中国公民,在中国居住。
    2. 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不可超过三人)均可参加挑战赛,每人限参加一个团队(即个人参赛后不可再与他人组队参赛,或个人参加一个团队后不可再参加另一团队);
    3. 若个人参赛,该参赛个人在本挑战赛提交截止日当天(即2016年10月10日)须为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在校专科生;
      若团队参赛,则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在本挑战赛提交截止日当天(即2016年10月10日)须为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在校专科生,具体要求如下:
      1. 若两人组队参赛,仅以下四种情况符合参赛资格:
        1. 两名在校本科生组队
        2. 两名在校专科生组队
        3. 一名在校本科生和一名在校硕士生组队,其中队长必须是在校本科生
        4. 一名在校本科生和一名在校专科生组队,其中队长必须是在校本科生
      2. 若三人组队参赛,仅以下四种情况符合参赛资格:
        1. 三名在校本科生组队
        2. 三名在校专科生组队
        3. 两名在校本科生和一名硕士生组队,其中队长必须是在校本科生
        4. 两名在校本科生和一名专科生组队,其中队长必须是在校本科生
    4. 参赛者只能提交一个参赛方案;
    5. 参赛方案必须遵循Android开发和用户条款(http://developer.android.com/guide/index.html),并且在Android平台和Android手机上运行正常;
    6. 挑战赛设有评审环节,参赛者同意并保证提交的参赛方案能够被挑战赛评委在挑战赛期间为测试评估及评审的目的而免费使用;
    7. Google及其关联公司的雇员及其家属不得参赛。

      以下情况自动免除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1. 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2. 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3. 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 提交的内容不健康、淫秽、色情或毁谤Google或任何第三方;
      5. 提交的参赛方案在Android平台上不能正常运行;
      6. 提交其他Google认为不适当的内容。
  3.  
  4. 参赛方案要求。参赛方案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1. 商业策划书:PDF格式,命名方式:参赛方案名_参赛邮箱.pdf;
    2. Android应用原型(Prototype):在Android平台和Android手机上可安装且可运行的APK文件,命名方式:参赛方案名_参赛邮箱.apk;
    3. Android应用原型演示视频:1分钟内,mp4格式,不超过20M。命名方式:参赛方案名_参赛邮箱.mp4;
    4. 若参赛方案需要登录,请在商业策划书显著位置提供测试帐号和密码;
    5. 若参赛方案需要Android手机以外的设备来完成安装、测试,请自行提供相关设备,并保证在挑战赛期间参赛方案可用,如开启服务器之类。
  5. 评审:每个参赛方案将由挑战赛评委进行评审,挑战赛评委将评选出各奖项,评审标准将基于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 行业/市场
    2. 技术/产品/服务
    3. 商业模式/盈利模式
    4. 创业团队
    5. 财务/融资

      初赛评审流程:

      1. 第一轮评审:按挑战赛要求成功提交的参赛方案将被随机或按地域分成若干组,每组参赛方案将由若干挑战赛评委进行评审,在汇总若干评委的评审排名后,将确定各组可以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参赛方案;
      2. 第二轮评审:各组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参赛方案将被汇总在一起,由若干挑战赛评委进行评审,在去掉每个参赛方案的最高和最低评审排名后,排名前18位的参赛方案将晋级总决赛;
      3. 签于Google分别赞助了上海交通大学举办的上海交通大学"Google"杯创业大赛,和安谋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举办的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大赛,上海交通大学"Google"杯创业大赛冠军(1名)和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大赛冠军(1名)将有资格直接参加本挑战赛的总决赛。
      4. 晋级总决赛的参赛方案名称将被公示在挑战赛官方主页上,如对晋级总决赛的参赛方案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 gdaxue@google.com,公示期暂定为11月中旬,共5天。

      总决赛评审流程:

      1. 晋级总决赛的参赛者必须到总决赛现场公开展示其参赛方案并进行公开答辩,如因故无法出席总决赛,则将被视为放弃参加本挑战赛;
      2. 晋级总决赛的参赛者将根据总决赛现场的抽签结果按顺序向全部挑战赛评委和其他参赛者展示其参赛方案并回答评委的提问,挑战赛评委将给出各参赛方案的评审排名,在去掉每个参赛方案最高和最低的评审排名后,主办方将统计出本挑战赛的最终名次;
      3. 主办方可能会邀请公证员公证总决赛的评审过程。
  6. 奖励设置:
    1. 奖项:
      1. 金奖(10名),其中
        1. 冠军(1名):100000元创业奖金(税前)
        2. 亚军(1名):50000元创业奖金(税前)
        3. 季军(2名):30000元创业奖金(税前)
        4. 其它金奖(6名):20000元创业奖金(税前)
      2. 银奖(10名):10000元创业奖金(税前)
      3. 参与奖(按本挑战赛规则成功提交参赛方案的参赛者):Google 纪念品
    2. 优秀组织奖:针对参赛者指导老师的奖项,获奖教师可获得奖牌一枚

      奖励说明:

      1. 若参赛者由个人组成,则该参赛者获得全部创业奖金;若参赛者有多人(至多3人)组成,则需指定一名队员接收创业奖金,再由团队成员自行协商如何分配;
      2. 除优秀组织奖外,以上奖项将仅颁发给获奖参赛者(不颁发给指导老师);获奖参赛者(参与奖除外)的指导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和Google纪念品(不累计);

        另外,Google 鼓励参赛者把参赛方案带向国际市场寻求商业机会,比如在 Google Play 发布应用作品。此外,Google 将为在 Google Play 上成功发布优秀应用的开发者或开发团队提供Google在上海、合肥、厦门等地的 Google 创业孵化器(Startup Launchpad) 工作空间的使用支持。

  7. 税务:获奖者在得到奖励前,必须按照Google有关的明确规定的要求提交所有相关文件,从而使Google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税务报告、纳税及代扣代缴税款的要求。除按规定应由Google代扣的税款外,对于与奖励有关的其他税款均由获奖者自行承担。为领取奖励,获奖者必须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向Google或相关的税务机关提交Google或适用法律所要求的税务文件。获奖者负责确保遵守所有适用的税收法律和报税的规定。若获奖者未能提供要求的文件或未遵守相关法律,Google有权没收其奖励,并酌情自行决定选择将该奖励授予其他参赛者。
  8. 一般条款:除非违反法律法规,Google对奖励的发放没有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且不具有任何限制。一旦提交参赛方案,则视为参赛者同意接受本挑战赛规则以及Google和挑战赛评委作出的与本次挑战赛所有事宜相关的最终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参赛方案的提交、奖励的颁发,或本挑战赛规则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Google对参赛者发出录用通知书或Google与参赛者之间达成雇佣合同。若参赛者对参赛方案合格通知,或者获奖的通知不作回应,则可能会失去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如果Google根据其自行判断,合理地认为参赛者试图通过作弊、欺骗或其他不公平的行为扰乱挑战赛的正常进行,或干扰、污蔑、威胁或骚扰其他参赛者、Google或挑战赛评委,则Google有权禁止其参加本挑战赛。

    参赛者确认及了解Google可能独立开发与其参赛方案在主题、想法、功能或其他方面相似或相同的应用方案。参赛者同意: (i) 所有在任何这些由Google开发的相似或相同的应用方案及/或创意的权利或者从中衍生的权利将属于Google;及(ii) 其对于涉及或与这些相似或相同的应用方案及/或创意有关联的,将不会享受任何权利或从中获得任何补偿。参赛者确认是自愿提交参赛方案的,并确认不存在任何机密或信托问题。参赛者确认与Google之间不存在任何信托,代理或其他事实暗含合同的关系,而且该等关系也不会因为其向Google提交参赛方案而建立。

    参赛者所提交的参赛方案由参赛者独立创作,与Google无关。基于本次挑战赛的性质,Google不能对参赛方案的内容、参赛方案的实施或参赛方案实施过程中参赛者的行为进行控制或对其负责。如果参赛方案的内容、参赛方案的实施或参赛方案实施过程中参赛者的行为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或政策之处,Google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 知识产权:在Google和参赛者之间,除非与本挑战赛规则和以下向Google的授权许可相抵触,参赛者对其所提交的参赛方案继续持有提交前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及在任何时候对参赛方案进行商业发行的权利。作为参赛条件,参赛者就其提交的参赛方案给予Google一个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全球性的、免版税的、可再授权的、无条件的、可转让的及非排他性的授权许可,许可Google拥有使用、复制、发行、公开表演、公开展示、广播、传递、翻译、修改、编辑、改编和由该参赛方案创作衍生作品,及/或行使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权利。该授权许可的唯一目的为允许Google对参赛者提交的参赛方案进行测试和评估,并且用于广告宣传、展出、展示或其他方式促进挑战赛的宣传。除此之外,参赛者明确同意Google有权向公众或其他团体在为挑战赛宣传及推广中使用、复制、公开表演及公开展示参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为宣传目的制作屏幕快照、动画和视频剪辑的权利。参赛者同意就有效执行以上条款签署任何需要的文件或给予任何需要的同意。
  10. 隐私权:参赛者承认并同意,Google可收集、存储、分享并使用其在注册和挑战赛过程中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等。Google可根据其《隐私权政策》 (http://www.google.com/policies/privacy/) 使用该等信息,包括用于挑战赛组织管理,在参赛方案获奖时对参赛者的身份和邮寄地址进行验证。

    参赛者的信息还可能被转移至中国以外的国家,包括美国。该等国家可能不存在与中国类似的隐私权法律和法规。

    如果参赛者在注册时未提供必要的信息,Google将保留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的权利。

    参赛者有权通过向Google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gdaxue@google.com)的方式,要求获取、审阅、修正或删除Google持有的任何与挑战赛相关的个人信息。

  11. 公开宣传。除非法律禁止,接受奖励即表示参赛者同意Google及其代理为广告和推广目的使用其姓名和/或肖像和参赛方案,无需额外补偿。
  12. 保证和免责:参赛者保证,其参赛方案系其原创作品,因此,参赛者是所提交参赛方案的唯一独占所有人和权利拥有人,参赛者有权向挑战赛提交该参赛方案并授予所有必要的许可。每位参赛者同意不提交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方案:
    1. 侵犯第三方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工业产权、个人或著作人身权或任何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隐私权、公开宣传或保密义务;或
    2. 违反适用法律。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每位参赛者保证并同意保证Google在任何时间均不会因参赛者的任何行动、违约或疏忽和/或违反本挑战赛规则所述任何保证而承担任何责任、索赔、要求、损失、损害赔偿金、费用及开支。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每位参赛者同意对因以下原因或行为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索赔、行动、诉讼或诉讼程序,以及任何和所有损失、责任、损害赔偿金、费用和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为Google进行抗辩并向Google赔偿上述费用,使其免受损害:

    1. 参与者上传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侵犯任何人的版权、商标、商业秘密、商业外观、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贬损任何人或违反其公开宣传权或隐私权的任何参赛方案或其他材料;
    2. 参赛者作出与挑战赛相关的任何虚假陈述;
    3. 参赛者不遵守本挑战赛规则;
    4. 参赛者参与挑战赛而导致第三方提出索赔;
    5. 接受、拥有、误用或使用任何奖品或参与挑战赛相关活动或参与本挑战赛;
    6. 参赛者的任何其他行为、过失或疏忽。
  13. 互联网:对于因挑战赛网站全面故障,或因系统错误、故障、不完整或遭篡改或其他通信传输故障、任何硬件或软件故障、网络连接中断或无法连接、打字排版错误或系统/人为错误和故障、任何电话网络或线路、线缆连接、卫星传输、服务器或供应商的技术故障或电脑设备、网络或挑战赛网站流量堵塞而造成的移动应用程序迟交、遗失、损坏、误传、缺损、模糊不清、无法传输或损毁,或因上述多种原因,包括其他电信、线缆、数字或卫星故障而导致参赛者无法参赛,挑战赛主办方概不负责。
  14. 取消、改期或取消资格的权利:挑战赛如果因任何原因无法如期举行(包括遭计算机病毒感染、系统缺陷、遭受篡改、未经授权入侵、欺诈、技术故障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挑战赛的管理、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或适当进行的各种原因),Google保留其自由决定取消、终止、更改或暂停挑战赛的权利。对于意图损害挑战赛或挑战赛官方主页的提交程序或任何其他部分的参赛者,Google进一步保留取消其资格的权利。任何参赛者如果意图故意损害包括挑战赛官方主页在内的任何网站,或破坏挑战赛的合法运作,将被视为违反刑事和民事法律,如果付诸实施,Google有权针对该参赛者要求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的损害赔偿。
  15. 司法程序:本挑战赛规则受中国法律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并排除其冲突法规则。本挑战赛规则任何部分被判定为无效或无法履行,并不影响本挑战赛规则其它部分的效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参赛者就因本挑战赛产生或与本挑战赛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而提起诉讼、或通过任何司法或其他程序追索的权利以及寻求其他救济的权利均被排除,下述“仲裁”条款规定的权利除外。所有参赛者明确放弃上述所有权利。
  16. 仲裁:一旦参加本大赛,参赛者同意与挑战赛在任何方面有关的任何争议、索赔或者其他要求只能通过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参赛者与Google之间因本挑战赛规则引起的任何性质的争议,均应提交至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由双方一致同意指定的一位仲裁员进行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程序应以英语进行。
  17. 挑战赛获奖者名单:挑战赛获奖者的名单将于 2016 年 12月(暂定)在挑战赛官方主页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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