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浙江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提高大学生在电子商务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浙江分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宁波大红鹰学院
竞赛委员会:负责制定竞赛章程、竞赛方案、设计评审标准、认定评审结果;对有争议事项的仲裁;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主 任委员:赵英军 浙江工商大学
副主任委员:陈德人 浙江大学
王 勋 浙江工商大学
委员: 叶 枫 浙江工业大学
熊伟清 宁波大学
莫 燕 浙江理工大学
王晓耘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姚建荣 浙江财经大学
章剑林 杭州师范大学
冯根尧 绍兴文理学院
王 明 宁波大红鹰学院
胡华江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沈凤池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竞赛办公室:竞赛办公室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及电子商务竞赛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竞赛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浙江工商大学。
办公室主任: 林家莲 浙江工商大学
李继芳 宁波大红鹰学院
秘书: 高小根 陶华良 浙江工商大学
程 越 黄春芳 宁波大红鹰学院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必须是浙江省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参赛作品要求
电子商务作品题目遵循自由命题的原则,来源可以为国内外企业、行业出题以及学生自拟题目等,大赛提倡不拘一格选题参赛,鼓励:创新思维、创意设计和创业实施。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未参加其它竞赛、未公开发表或孵化的原创作品,如涉及侵权参赛队则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参赛学生可围绕第六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主题自选题目参加竞赛。
参赛作品不能含有色情、暴力因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团队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竞赛委员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竞赛分本科与专科两个大组进行,参赛作品分为技术类和商务类两个类别。
(1)技术类:指围绕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和支撑环境技术,开发形成具有一定独立性的软件或硬件技术成果,并已实施或者正在实施中的项目。应该面向实际应用,突出技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既有可行的技术解决方案,又有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该类作品应包含创业计划书及其技术解决与实施方案等相关技术文档。
(2)商务类: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电子商务为主题的已实施或者正在实施中的项目。应该侧重于所提供产品(服务)、商业模式、营销计划等方面的创新、创意和实用价值。该类作品应包含创业计划书并可附相关支撑材料。
作品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权重 (技术类) |
权重 (商务类) |
完整性 |
20% |
15% |
可行性与实用性 |
20% |
30% |
创新性与先进性 |
40% |
40% |
工作量与实现难度 |
20% |
15% |
四、参赛形式和名额分配
1.校赛要求
各学校必须在校内选拔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赛的作品,校赛应在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参加校赛的作品及其校赛获奖、排名等信息须通过省赛竞赛网站提交给省赛组委会。推荐省赛的作品数量不得超过参加校赛作品数量的1/2。
2.省赛要求
(1)本科类院校可推荐最多24个作品参赛,其中每类作品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2个;
(2)专科类院校可推荐最多16个作品参赛,其中每类作品的推荐名额不超过8个;
(3)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参赛作品,每件参赛作品的作者不应超过5位学生,每件参赛作品的指导老师不应超过2名,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3件参赛作品。入围决赛的作品最多允许其中3位选手参加省赛的现场答辩。
(4)独立学院作为独立参赛单位,其参赛名额分配参照本科类院校标准。同一院校中同时拥有本、专科学生的,应按参赛学生区分组别进行参赛,学校总参赛名额可参照本科类院校标准。
五、评审规则
参赛作品必须有原创承诺。参赛作品提交的电子文档、图片、摘要、简介、链接等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等信息,否则视为违规,成绩计零分。
对各参赛院校选送的参赛作品,初赛采用网络双向匿名评审,初赛成绩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评审专家的平均成绩。
竞赛组委会根据作品所在组别和类别(以下简称组类)的不同,按照作品的初赛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各组类作品参加决赛时如需分组答辩则奖项也相应均分到组,如分二组则按照作品的初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A、B、B、A、A、B、B、A……分为A、B两组。决赛以选手陈述、答辩等形式举行。每个商务类参赛作品的决赛过程约15分钟,其中选手陈述环节不超过8分钟,答辩环节约7分钟。每个技术类参赛作品的决赛过程约18分钟,其中选手陈述环节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约8分钟。技术类参赛作品的选手陈述环节必须包含作品演示的内容。决赛成绩根据现场评审专家的评分进行标准分处理后计算得出每个评委的标准分,再计算每个作品中专家的标准分和该作品平均分的误差,如果误差小于5%则该评委的标准分有效,否则该评委的标准分无效,取所有有效标准分的平均值为该作品的决赛成绩。作品最终成绩为初赛成绩*30%+决赛成绩*70%。
六、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设置按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竞赛作为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浙江分赛区的选拔赛,将根据全国“三创”赛组委会分配给浙江赛区的名额,按比例计算各组类作品的推荐名额,再根据本届竞赛最终成绩排名确定全国“三创”赛的参赛队伍。
七、竞赛日程安排和要求
如果参赛学校竞赛联系人有变更的学校,请务必在2016年4月1日前重新向竞赛秘书处提供《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参赛学校联系人信息表》(可到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网站的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请学校竞赛联系人收到用户名和密码信息后登录竞赛网站并核实本校已推荐的评审专家信息(包括是否需要取消或更换专家)。如需取消、变更、增加评审专家的学校,请务必在2016年4月10日前向竞赛秘书处提供《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评审专家征集表》(可到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网站的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取消评审专家的,请填写需要取消的专家的姓名,并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写“同意取消”字样;更换评审专家的,请填写新专家信息,并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写“同意替换×××”字样,(×××为需要被替换的专家姓名);新增评审专家的,请填写新专家信息,并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写“同意推荐”字样。要求被推荐的专家有较强的责任心、评审时能做到公平公正、能积极参加评审工作,并具有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专业背景及副高以上职称。
所有校赛参赛队组长于2016年4月22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打印大赛报名表并由该队所有参赛队员签字确认后提交学校竞赛联系人。学校竞赛联系人于4月2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审核。所有参赛队于4月24日前完成网上作品提交工作。学校竞赛联系人于4月25日中午12点前在竞赛网站上检查作品上传情况并推荐晋级省赛的作品。学校竞赛联系人应打印大赛报名汇总表并盖教务处印章,在收集经参赛学生签字的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表后,连同报名汇总表在4月25日前寄往竞赛秘书处。组委会于5月中旬在竞赛网站公布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并通知决赛相关事宜。决赛于5月19至20日在宁波大红鹰学院进行。决赛结束后组委会根据竞赛规则统计作品的最终成绩。各参赛作品的最终获奖等级,将由竞赛专家委员会评审后以教育厅发文公布为准。
八、竞赛费用
竞赛参赛费用由参赛队伍所在学校承担,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参赛学生收费。每件作品交参赛费300元,由参赛学校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到竞赛指定账号(请在电汇或转账单上务必注明×××学校电子商务竞赛报名费),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必须写全称):浙江工商大学
银行:工行杭州高新支行
账号:1202026209008930682
如采用个人银行现金汇款,请将汇款回单寄至竞赛秘书处。
现场答辩各参赛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由参赛学校自理。
九、竞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邮寄务必用邮政挂号或顺丰快递:
邮寄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综合大楼305室) ,邮编:310018, 收件人:高小根
电子邮件:ec@mail.zjgsu.edu.cn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28008279 陶华良、28877227 高小根,传真:28877204
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网:http://zjec.zjgsu.edu.cn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站:http://www.zjcontest.net
第六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网站:http://sanchuang.fsbuc.com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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