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天平杯”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适应财会行业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在校大学生财务会计方面的综合能力,培养财会专业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同时进一步深化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今年继续开展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开展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的各项工作,鼓励更多的高校参与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促进竞赛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对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组织机构调整如下:
竞赛主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竞赛承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竞赛协办单位:中国计量学院
竞赛委员会:
主  任:卢新波  浙江财经大学 (本科)
副主任:余俊仙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实务界)
楼土明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成  员:雷新途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
刘翰林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
于永生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
魏  遐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
潘煜双  嘉兴学院(本科)
朱朝晖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
孔德兰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
李传双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宣国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章维烘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裘腰军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杨文培  中国计量学院(临时委员)

1.竞赛组织机构职能:
(1)竞赛委员会是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高校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竞赛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行业企业代表组成,负责对竞赛大纲、竞赛方案、竞赛程序、竞赛规则等制度的审定,同时负责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仲裁。
(2)竞赛办公室是在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开展竞赛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
竞赛办公室设在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2号楼307室。
(3)竞赛专家库是在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各个高校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参与竞赛的命题、阅卷、决赛评审等各项竞赛工作。并对竞赛命题、阅卷、决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交竞赛委员会仲裁。
竞赛委员会也可以面向企业、事务所聘请若干专家参加竞赛评审工作。
2.竞赛组织机构的工作制度和纪律
竞赛委员会成员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的领导下,参与竞赛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定,参加竞赛相关的各种会议,自觉履行委员会职责。
专家库成员一旦接受竞赛委员会的聘请,参加竞赛命题和评审工作,将接受竞赛委员会的领导和竞赛办公室的指导,并严格遵守竞赛命题及评审的规则和纪律。参加命题的成员需与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竞赛试题,不得参加竞赛辅导和指导工作。
3.机构调整办法
(1)竞赛委员会主任1名,由竞赛承办单位浙江财经大学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委员会主任的调整与浙江财经大学分管教学校长的调整相结合。竞赛委员会副主任2名,分别由本科、高职高专院校的委员担任,任期4年。
(2)竞赛委员会成员8-9名,其中本科高校委员5名,高职高专高校委员3名,可设企业代表1名。竞赛委员会成员每年滚动调整1-2名,优先吸纳承办竞赛研讨会或决赛工作的高校。
(3)竞赛办公室设在浙江财经大学,人员调整与学校的岗位聘任工作相结合。
(4)竞赛专家库由各院校推荐的优秀专业教师组成,按每年20%的比例滚动更新。

二、竞赛时间安排
(一)竞赛命题
竞赛命题采用委托命题方式。
2015年6月,公布竞赛命题大纲,确定本科和高职命题组的人员,并召开命题准备会。
2015年7—8月完成高职组命题工作;本科组完成命题案例和资料准备工作。
(二)竞赛通知及报名
2015年6月底下发竞赛通知,公布竞赛具体实施方案。
竞赛报名时间从9月1日起至9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竞赛初赛及评审
2015年10月27日,公布竞赛初赛参考案例公司名称(3家);
2015年10月31日(周六)上午8时至下午15:00时,竞赛初赛;
2015年11月2日-3日,初赛评审;
2015年11月4日公布决赛队伍名单,决赛答辩安排及规程。
(四)竞赛决赛
2015年11月7日(周六)上午8:30到12:00决赛答辩
下午14:00-17:00,竞赛颁奖。

三、竞赛程序
竞赛分“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采用初赛(笔试)、决赛(答辩)两个阶段来进行。
(一)初赛
初赛时间为一天,即从10月31(周六)上午8时至下午15时止。
初赛高职组集中到5个竞赛点进行(集中竞赛点见附件,今年新报名竞赛院校的竞赛点,竞赛办公室将在报名后安排并通知),集中竞赛点的监考人员由竞赛办公室根据各参赛院校上报监考教师名单统一安排,按照竞赛点内所有参赛学校教师回避的原则,采取竞赛点监考教师互派方式,竞赛点内所有参赛院校的教师都不得参加监考,以严格竞赛纪律。
初赛本科组由各院校自行组织,本科组根据本校设考场情况确定派遣监考教师的人数,每个考场设两位监考教师,在报名时一并上报监考教师名单。本科院校竞赛监考教师仍按院校交叉原则安排。
监考教师的监考费由派出监考教师的学校负责。竞赛期间,竞赛委员会还将派巡视人员对考场进行检查和监督。
初赛试题由竞赛办公室在竞赛开始前在竞赛网站(http://www.zjcontest.net/ ),备用网站(http://dxsjs.zufe.edu.cn/ckjs )上公布,参赛学校或各竞赛点下载后,可以根据需要为参赛队提供竞赛试题的电子或纸质文档。
竞赛采用封闭式考场,参加竞赛的学生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携带磁盘、光盘。
本科组可以携带赛前公布案例公司的各种纸质打印材料(不得携带电子素材),CPA考试《会计》、《税法》、《财务成本管理》、《审计》、《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教材、CPA考试法规汇编、《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审计准则》及其指南、《企业财务通则》、《内部控制规范》及其指南。每队可携带一个U盘,且U盘上需贴上标签注明所属队伍,带入场的U盘在交予监考教师检查并格式化后方可使用(U盘可由参赛学校统一准备,提前交监考教师检查后发给学生使用)。应使用没有网络互联及INTERNET联接的计算机,采用MS OFFICE WORD完成竞赛答卷。答卷在监考老师监督下统一打印,按要求装订后寄送到竞赛办公室,并将电子文件按要求发邮件至竞赛办公室邮箱。
高职组可以携带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教材,《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每队只准携带一个U盘,且U盘上需贴上标签注明所属队伍,带入场的U盘在交予监考教师检查并格式化后方可使用(U盘可由参赛学校统一准备,提前交监考教师检查后发给学生使用)。应使用没有网络互联及INTERNET联接的计算机,采用MS OFFICE WORD完成竞赛答卷。答卷在竞赛点监考老师监督下统一打印,按要求装订后寄送到竞赛办公室,并将电子文件按要求发邮件至竞赛办公室邮箱。
除以上规定的材料之外,不准携带其他任何辅导教材,也不准携带非公开出版物。竞赛期间不得随意离开竞赛场地,教师在此期间也不能进入考场,不能作现场指导。竞赛学生的午餐由学校或竞赛点工作人员送入竞赛场地。比赛期间,委派的监考教师不能离开监考试场就餐,违者将在竞赛网站上予以通报批评,并由省教育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凡参赛中被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比赛成绩,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和参赛队伍通报批评等处罚。凡带手机入场者,即以舞弊处理。
初赛答卷提交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下午17:00前分别将答卷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js@zufe.edu.cn),并将打印文档以特快专递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提交竞赛办公室。
答案打印与装订格式、份数以及电子文档的发送要求另行通知。
(二)决赛
1.决赛时间地点:
决赛地点设在中国计量学院,参赛学生和指导老师于2015年11月7日(周六)上午8:00以前到中国计量学院报到。
2.决赛答辩及评审
本科组的决赛将采取限定陈述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入围决赛的队伍在对决赛答辩题目进行准备后现场陈述,然后回答评审小组的提问。
高职组决赛答辩题根据初赛试题和竞赛大纲命题若干组,入围决赛的队伍根据抽取的一组决赛试题进行准备后回答。
决赛(答辩)时学生不允许携带电脑、通讯工具、资料及书本进入准备和答辩场所。

四、竞赛命题与评审
(一)初赛命题与评审
1.命题
初赛试题命题采用委托命题方式,竞赛命题大纲请参见已经公布的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竞赛命题大纲。
在竞赛委员会的指导下,由竞赛办公室从本省或外省高校、中介机构的专家,组成竞赛命题小组。
本科命题小组按命题大纲及要求,筛选3家上市公司作为命题的背景资料,对相关数据进行一定的调整和补充;在此基础上提供初赛命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高职组命题将继续采用委托命题方式,根据竞赛命题大纲,提供2套试题,竞赛办公室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封闭审题,在此基础上提供最终的初赛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为更好地体现竞赛宗旨,提高竞赛初赛合理质量,竞赛办公室将在2015年6月公布竞赛命题大纲的同时,征集第十二届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本科组初赛案例,吸收各个学校的优秀教师参加竞赛命题工作。
命题结束后,竞赛委员会将指定若干人员对竞赛试题及评分标准进行严格的审核。为保密起见,自审核到竞赛开始,相关审核人员须接受与外界隔离的要求,并签订保密协议书。
竞赛办公室应严格操作纪律和规程,把好保密关。
2.评审
在竞赛委员会指导下,竞赛办公室在专家库中挑选成员组成竞赛评审小组进行初赛试卷的封闭评卷。初赛试卷的评审将按匿名来进行。
(二)决赛答辩与评审
本科组决赛答辩将围绕初赛案例,采取现场陈述和答辩的形式。所有入围决赛的队伍将根据限定回答的决赛试题在规定时间的准备后,进行现场陈述,并回答评审小组的提问。
高职组决赛答辩题根据初赛试题和竞赛大纲命题,每组试题包括会计、财务管理2个题目。答辩时从若干组试题中抽取其中一组试题,在规定时间的准备后进行回答。
评审小组可就学生回答继续提问,但以不超出命题大纲和答辩时间为限。评审小组根据现场回答进行打分。
决赛答辩时所提问题,不涉及具体运算,也不需要现场演示操作。
决赛评审小组由初赛阅卷老师组成。决赛评审老师在决赛(答辩)时,将分组参加答辩评审工作。竞赛办公室将根据参加决赛队伍与本校评审老师回避的原则进行分组,即任何一所学校的决赛队伍答辩时,评审小组当中没有该院校的老师参加评审。同时,决赛评审老师分组将在决赛当天公布。参加决赛队伍在答辩时,只报决赛编号,不得表露所在院校。
(三)决赛成绩计算及修正
决赛队伍参加决赛答辩时,将去掉本组评审打分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审给出的答辩成绩平均值作为答辩成绩;然后,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本队答辩成绩×(全体参赛队伍答辩平均成绩/所在答辩组平均成绩)。
五、决赛资格和获奖等级评定
按照《浙江省大学生学科竞赛评审工作规程》中有关奖项设置的精神,根据竞赛参赛率(P)(参赛队数与参赛校数比)将浙江省大学生学科竞赛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P>20的竞赛;第二层次,10<P≤20的竞赛;第三层次,3<P≤10的竞赛;第四层次,P≤3的竞赛,奖项设置如下:
参赛率(P) 省一等奖 省二等奖 省三等奖 占参赛总比
P>20 4% 8% 16% 24%
10<P≤20 6% 12% 18% 36%
3<P≤10 8% 16% 24% 48%
P≤3 10% 20% 30% 60%
2015年竞赛的奖项设置以及入围决赛的队伍数,将在报名结束后公布;

决赛队伍总成绩=初赛成绩(满分100分)×70%+决赛成绩(满分30分)。

六、竞赛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
浙江省普通高校经济、管理类等专业在校本科和高职高专学生。
指导老师必须是参赛队所在学校的正式教师。指导教师必须保证所有队员符合参赛要求。指导教师可以作为参赛队的代表,负责竞赛活动中的联系工作。
每支参赛队伍的参赛队员经竞赛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获得参赛资格。
报名方法
1.参赛学校根据报名参加的“本科组”或“高职高专组”,下载竞赛通知附件中的报名表格(电子稿,EXCEL格式)(包括参赛院校报名表,竞赛学生报名汇总表,监考人员一览表,评审专家推荐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发送到竞赛办公室邮箱,并将打印稿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竞赛办公室。
注:报名电子数据必须使用附件中的EXCEL电子表填写。(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的报名表,竞赛办公室将退回报名学校)
2.每个高校可参加比赛的队伍数:本科组最多不超过25个队,最多设置2个考场;独立学院不超过15个队,设置1个考场;高职高专组不超过10个队。每一参赛队由3名学生组成,参赛队员必须是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本科、高职高专学生。
3.报名截至后,各高校不得再增加参赛队伍数。对个别上场队员的调整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周以书面形式向竞赛办公室提出,获得批准后方能调整参赛队员。
4.竞赛参赛费用:400元/队;交费时间:2015年10月12日前,逾期未交报名费的学校则视为放弃竞赛。
交费账户:浙江财经大学
交费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文华分理处
汇款交费时在用途栏注明财会信息化竞赛报名费,如采用现金交款单汇款,务必标明汇款学校名称。
汇款后应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传真至竞赛办公室,以便尽快寄出收据。
各参赛队学生、指导教师的车旅费及住宿费自理。
5.高职组竞赛初赛费用:高职组初赛采取分片集中竞赛。为减轻各承办学校的负担,竞赛点学校可向参赛院校收取100元/队的费用,用于向参赛队伍提供午餐、饮用水以及竞赛场地,人员的费用。
七、竞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2号楼307室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办公室(310018)
邮寄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联系人:汤静超
联系电话:0571-86735802
Email:js@zufe.edu.cn;  
竞赛组织工作QQ群:146993054 (实名验证)
竞赛相关通知及各类信息发布见:http://www.zjcontest.net/

八、其他
《竞赛规程》及《竞赛规则与纪律》将在初赛前公布,请密切关注竞赛网站。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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