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简要规则

参赛队组成

ACM-ICPC以团队的形式代表各学校参赛,参赛队可以来自亚洲任何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校, 每个赛区的优胜队伍将获得参加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资格。
亚 洲区的高校可以组队参加亚洲的任何一个或者几个赛区的比赛,但每所高校最多只能有一队可以获得参加全球世界决赛的资格。每队由一名教练和三名队员组成, 有些赛区还允许有一名候补队员。教练是参赛队伍所代表高校的正式教师,教练必须保证所有队员符合本规则的规定。教练作为参赛队伍的代表,负责赛区预赛活动 中的联系工作。每位队员必须是在校学生,有一定的年龄限制,亚洲区的每位参赛选手在一年内最多可参加两个赛区的亚洲区预选赛, 每位选手最多可以参加五届亚洲区预选赛和两届全球总决赛。有关参赛选手资格的详细规定请参阅 EligibilityDecisionTree.pdf 和竞赛规则英文版

 

竞赛过程

1. 竞赛中至少命题8题,比赛时间为5个小时。
2. 参赛队员可以携带诸如书、手册、程序清单等参考资料。
3. 赛题的解答提交裁判称为运行,每一次运行会被判为正确或者错误,判决结果会及时通知参赛队伍。
4. 正确解答中等数量及中等数量以上试题的队会根据解题数目进行排名。在决定获奖和参加世界决赛的队伍时,如果多支队解题数量相同,则根据总用时加上惩罚时间 进行排名。总用时和惩罚时间由每道解答正确的赛题的用时加上罚时而成。每道题用时将从竞赛开始到该题解答被判定为正确为止,其间每一次错误的运行将被加罚 20分钟时间,未正确解答的赛题不记时。
5. 亚洲区预选赛语言包括C++、C和Java。
6. 每支队伍使用一台计算机,所有队伍使用计算机的规格配置完全相同。

 

ACM-ICPC中国赛区特别规则(2006–2008 Jan.)

A.World Finals中国区出线规则(2006 ACM-ICPC中国区春季论坛通过) 
1) 经讨论通过了对出线规则的修改, 即承办学校只能从其他赛区获得出线名额,并且在其他赛区享有一定的优惠条件。
B. 中国区通过如下亚洲赛实施细则 (中国区指导委员会2007夏季论坛通过) 
1) 由中国科技大学承办2008年亚洲区特别赛区, 只有在近五年内未参加过全球总决赛的学校才有资格争取特别赛区的
    唯一一个出线名额(Asia Director may give more than one slots if registration is very large), 在近五年内
    曾参加过总决赛的学校也可以参赛,但不计名次。
2) 今后申请主办亚洲区赛的条件为:
    a) 在承办亚洲区赛之前承办省赛或省际邀请赛;
    b) 亚洲区赛应列为校级赛事, 并建议应由校级领导担负组委会主任;
3) 有关网络预赛目的为选择学校为主。
    a) 每个学校只取排序最高的队的进行排序;
    b) 按学校排序在容量的60%的队自动有一队晋级现场赛;
4) 建议在竞赛题目中至少有一题简单题, 所有队均未能解出的题数最好小于或等于2, 题目按难易程度的大致比例为: 
   易20~30%, 中50%, 难30~20%
5) 亚洲区预选赛颁发两个系列的获奖证书
   a) 金、银、铜奖证书
       - 按队排序
       - 颁奖比例为参赛队数的 10%, 20% 和 30%
   b) ICPC 排名证书
       - 按学校排序, 每个学校只取排序最高的队进行排序, 其余队和下一所学校的队并列排名
       - 学校排名前30名且获得铜奖的队颁发排名证书
C.中国区参加亚洲赛区的现场赛名额(2007/2008 ACM-ICPC中国区夏季论坛通过) 
经讨论, 参会代表对地区预选赛和网络选拔赛的择队原则进行了修改, 符合如下条件的学校可以获得额外的参赛名额:
1) 近三年内在总决赛取得名次的学校可以增加一队;
2) 当年和下一年度的亚洲区预选赛承办学校可增加一队;
3) 省赛和省际赛承办单位可在所在赛区增加一个参赛名额,原则上要求现场赛参赛
    学校大于或等于10, 且参赛队数大于或等于50。
4) 在省赛(现场赛)或省际赛(现场赛)中取得女队第一名的(且总排名在前三分之一)
   可直接参加所在亚洲赛区的现场赛。
5) 亚洲区赛承办单位认可的其他条件。
D. 中国区通过并经黄金雄博士批准增加如下亚洲赛实施细则 
(2008年1月 ACM-ICPC中国区指导委员会哈尔滨会议通过)
1) 参与出题的学校不参加ICPC排名(不能在该赛区出线), 但该校将得到其他赛区的参赛名额补偿
2) 所有特邀队不参加任何排名不得任何奖 (特邀队不在ICPC注册系统中注册)
3) 原则上建议在竞赛题目中至少有两题是简单题
4) 设立优秀命题奖
5) 比赛应集中在一个至少容纳 90 队的场地内进行(如学校的体育馆等)
6) 竞赛数据必须提供给指导委员会但不公开
7) 参赛费可以提前收费
8) a) 对于违反参赛资格规定,将通报违例情况,取消该校在当年中国内地各赛区成绩(effective 2007) 
    b) 并在下一年的中国内地各赛区禁赛一年。(effective 2008)

E. 有关亚洲区现场赛名额 分配(2009 & 2010)

1. 原2006年通过的规则(现场赛)和2008年通过的规则修改为:
    (a) 每个赛区现场赛接受的参赛队数不低于130队。
    (b) 网络赛成绩按学校排序, 前70名的学校自动有一队获得参加现场赛的资格。
2.每个赛区为中国区竞赛指导委员会保留10个现场赛名额。
  这些名额将用于奖励和照顾如下学校:
    (a) 在ACM-ICPC赛事开展和推广方面作出贡献的学校
    (b) 西部地区学校
    (c) 该项赛事欠发达地区的学校
    首次参赛学校和所有参加相关赛区网络赛的学校都可申请, 如果申请的学校数超过保留名额数量, 则优先考虑贡献多的学校, 然后再按如下原则确定名额分配次序: 就近安排 --- 这些名额尽可能就近分配,  先西后东---优先考虑西部及欠发达地区的学校, 再考虑发达地区的学校, 先无后有---优先考虑没有取得任何现场赛资格的学校, 再考虑取得一场及以上现场赛资格的学校,先强后弱---在考虑重复参赛队时先考虑成绩好的学校, 先来先得 ---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申请的学校, 不申请不分配。

F. 有关总决赛名额 分配(July 2011):
 

(a) 亚洲区中国大陆赛区比赛的承办学校的参赛队如果在其他赛区取得学校排名前10 名的,将可以申请参加总决赛使用中国大陆赛区的名额;
(b) 上述申请学校中在亚洲区比赛有贡献如本年承办或已多次承办亚洲区比赛的学校优先获得参加总决赛的名额;
(c)台湾等地区的高校参加大陆赛区的比赛如果获得学校排名前10 名,可以申请使用大陆赛区参加总决赛的名额;
(d) 以上a 和c 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 个名额。

G.2012年全球总决赛和2012年夏季论坛通过

1.Regional命题(包括审题高校)不得参加对应赛区的现场赛(或至少不参与ICPC排名)
2.在近三年内参加过全球总决赛并获得名次的学校可以独立负责本赛区的命题, 其他亚洲区承办学校需要联合或委托经指导委员会认可的命题学校命题;
3.已经在其它赛区夺冠的队伍,后续若参赛,则必须加*(即不参与ICPC排名);
4.从2012年开始,在ICPC官网上网络赛也只能注册两次,如果需要多参加几次网络赛, 可以向组委会另外申请帐号;
5.中国大陆地区的省赛由各省成立省赛组委会或指导小组,并由省赛组委会或指导小组确定省赛的承办学校,并报送中国赛区指导委员会和亚洲区主席备案。
6. 中国大陆赛区参加总决赛的名额分配将按名次确定, 从每个赛区的第一名开始,然后是每个赛区的第二名,然后是每个赛区的第三名,直至名额不足时停止,余下的名额按该校对ICPC的贡献或者各个赛区的综合排名确定(例如根据各校的次高名次排序), 或作为亚洲区主席的机动名额(与第7项的境外优惠名额之和不超过3个名额),境外学校不占排名。
7.大陆地区学校去其他分赛区获得冠亚军则直接从在大陆地区的名额中分配名额。
8.境外地区的学校在大陆地区参赛可以享受优惠出线权(要求前10名,仅限两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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