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 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云南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精神,按照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省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形成,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云南省教育厅主办,昆明理工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昆明理工大学,负责省级赛事的日常组织工作。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和赛事指导有关工作。

各高等学校应成立校级组织机构,由本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校预赛以及省赛、国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大赛项目要求和类型

(一)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可自主命题。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

(二)项目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第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要求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一)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二)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于2015年5月1日前注册。


六、赛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阶段(2015年6月15日-7月31日):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帐号)。各高校于7月31日前将参赛报名情况表(附件2或附件3)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校园赛(2015年8月25日前):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推荐省级决赛的名额: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不少于7支队,其余省属高水平大学不少于5支,其他高校不少于3支。

(三)省级决赛(2015年9月5日前):根据各校推荐参加省赛情况,由大赛专家指导委员对参赛队伍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队伍进入云南省总决赛,由组委会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现场决赛。

(四)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总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大赛组委会根据云南省总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云南省代表队。


七、比赛方式

省级决赛采用会评方式。具体环节如下:

(一)第一轮:复审

大赛专家委员会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参赛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二)第二轮:答辩

要求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答辩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经费和奖励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金、银、铜奖数分别为晋级省总决赛项目数的10%、20%、30%。

(二)奖励政策

通过校园赛推荐参加省总决赛的团队,原则上各高校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由省教育厅按照重大教改项目给予立项支持。

为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对于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云南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九、报送材料

(一)学校推荐公文及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二)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3,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三)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1G。


十、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须组织参赛团队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APP或大赛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二)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交流群:128959118,请每所高校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以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同时,请各高校于7月10日前将本校大赛负责人联系方式(姓名、所在单位、职务、电话、邮箱)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请各高校于8月25日(星期二)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请及时关注大赛官方网站(http://nuedc.xidian.edu.cn)了解大赛相关最新信息。


联 系 人:王文婷,袁立森

联系电话:0871-65141426,65156862

邮    箱:313650599@qq.com


 附件:

各高校大赛负责人信息表.xls.xls

首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doc.doc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doc.doc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项目推荐表.doc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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