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中国高中女子校园足球联赛分区赛和总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4-2015中国高中女子校园足球联赛分区赛和总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学生体育协会、校足办,各参赛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深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逐步形成校园足球稳定的赛制、完善的赛系和科学的管理制度,我们将举办2014-2015中国高中女子校园足球联赛分区赛和总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参赛学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校足办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参赛相关工作。

一、参赛条件

(一)每个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在籍初中生不得参加此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已经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联赛;
(五)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均不得参赛。凡是2013年、2014年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竞技系列比赛并在当地足协注册或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备案)的运动员(已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备案者除外),均不得参加本联赛;
(六)累计参加高中联赛满三届的学生将不得再继续参加此联赛(以中体协公布的秩序册为准)。

二、竞赛办法

1、参加南、北分区赛的队按以下原则确定
(1)凡经参加本地区所组织的第一阶段“选拔赛”,并获得本地区第一名的队,(或由教育厅推荐一支队伍)将获得进入第二阶段全国分区赛比赛的资格。
(2)区域划分:
南区: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香港、澳门。
北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
(3)每个赛区共16支队伍参赛,如果参赛队数不足16支,承办赛事的省份可优先递补一支球队。如还不足,按省市选拔参赛球队的数量依次优先递补。

2、比赛办法:详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4-2015全国校园足球高中大学联赛计划和竞赛规程的通知》

三、比赛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北区:
(1)时间
报到时间:7月15日
比赛时间:7月17日-24日
(2)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报到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州高级中学,联系人:于宏家,电话:13704261369;隗老师,电话:13354003080。

2、南区:
(1)时间
报到时间:6月15日
    比赛时间:6月17日-24日
(2)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报到地点:重庆市綦江区綦江中学云竺楼底楼大厅,联系人:冉茂君,15823202688,袁宗海,18623338752。

四、注册及报名

(一)运动员注册: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 《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址:http://nssc.org.cn)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和报名,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年(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到第二年的9月1日),每年注册一次。
3、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籍证明、第二代身份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有关材料。注册工作联系人:马媛媛 ,联系电话:010-66093815/66093835。
4、运动员注册费将由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统一支付,运动员完成网上注册工作即可,无需缴纳注册费用。

(二)报名办法:
1、各参赛院校必须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运动员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方有资格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者必看”中的相关规定)。
2、各参赛队在网上报名时均以该队所在大学为参赛队名称,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运动员25人(大名单)。同时第二阶段各队报名表(见附表1)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盖章确认后于规定日期前寄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校园足球工作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院上地科技大厦4号楼602室,邮编:100085;电子版报名表、学校简介、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电子版个人照片、集体照发至邮箱:251884755@qq.comsangaoclub@163.com
联系人:那日飒,010—66093813,18601140802,66093840(传真)
3、报名参加分区赛的运动员名单将于赛前在中国学生体育网(www.sports.edu.cn)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五、报到相关要求
(一)参加中国高中女子校园足球联赛大区赛和全国总决赛的各队需负担往返交通费用,赛会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均由全国校足办承担。赛区负责接待各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20人,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
(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电子学籍卡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健康体检证明(证明本人体质可参加足球项目比赛),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各参赛队在报到时须向联赛组委会交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于赛后如数退还;
(四)参加第二、第三阶段比赛的球队自备3号校旗(192X128CM)一面,报到时交组委会;
(五)请各参赛队认真学习并遵守“竞赛规程”中的相关条款,加强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及运动队的管理工作,加强各参赛队的安全、疾病预防等工作,坚决杜绝一切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联赛平稳、有序、顺利的举行。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4-2015中国高中女子校园足球联赛分区赛报名表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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